广州海珠外观专利申请费用
清远2023-03-08 12: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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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
判断要满足下列条件:
专利法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能够制造或者使用,是指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产生积极效果。这里必须指出的是,专利法并不要求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经过生产实践,而是分析和推断在工农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中可以实现。
非显而易见性
非显而易见的(nonobviousness):专利发明必须明显不同于习知技艺(prior art)。所以,获得专利的发明必须是在既有之技术或知识上有显著的进步,而不能只是已知技术或知识的显而易见的改良。这样的规定是要避免发明人只针对既有产品做小部份的修改就提出专利申请。若运用习知技艺或为熟习该类技术都能轻易完成,无论是否增加功效,均不符合专利的进步性精神;而在该专业或技术领域的人都想得到的构想,就是显而易见的(obviousness),是不能获得专利权的。
适度揭露性
适度揭露(adequate disclosure):为促进产业发展,国家赋予发明人独占的利益,而发明人则需充分描述其发明的结构与运用方式,以便利他人在取得专利权人同意或专利到期之后,能够实施此发明,或是透过专利授权实现发明或者再利用再发明。如此,一个有价值的发明能对社会、国家发展有所贡献。
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比较适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中国《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并在《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对其授权条件进行了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以及“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有着明显的区别,外观设计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产品的外观所作出的富于艺术性、具有美感的创造,但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不是单纯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两者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态的产品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例如一把雨伞,若它的形状、图案、色彩相当美观,那么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雨伞的伞柄、伞骨、伞头结构设计精简合理,可以节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么应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更常见的是这二者的结合。
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流程
1、申请
我国采用先申请制度,即专利权授予 递交申请的人。
2、受理
申请人会在提交申请后1至2个月内收到中国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表示专利局已受理专利申请案,并即将开启审查程序。
3、初步审查
专利局会进行形式审查,以检查申请专利是否符合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形式要求及授予专利权的规定,例如文件是否齐备、外国申请人有否委托代理人等。
4、授权/驳回
专利局经初步审查后,如无发现外观专利申请案有任何驳回的理由,专利局将会授予专利权。申请人在缴纳登记费、年费等后,专利局会发出「专利证书」给申请人,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如果发现不符合授权条件,则会驳回该外观专利申请。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一)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 外观设计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b) 外观设计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c) 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
另外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应考虑到它能在工业上普遍应用的要求。
(二)申请所需的书式和材料:
1、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
2、专利产品的图片或者照片;
3、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
4、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5、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6、《专利代理委托书》(签名或盖章),由代理机构提供。
使用新型专利申请所需书式和材料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第一,实用新型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具有一定空间的实体;第二,实用新型必须具有一定形状或构造,或者是两者的结合。
申请所需的书式和材料
1、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
2、使用新型技术交底文件:
① 实用新型名称
② 所属技术领域
③ 现有技术
④ 实用新型内容
⑤ 附图及附图说明
⑥ 具体实施实施方案
⑦ 实施例
⑧ 说明书摘要
3、申请人和设计人的身份证明及相关信息:提供设计人姓名,申请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专利代理委托书》(签名或盖章),由代理机构提供。
发明专利申请所需书式和材料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其特点是:首先,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是利用自然规律解决生产、科研、实验中各种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其次,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另外,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
申请所需的书式和材料
1、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
2、使用新型技术交底文件:
① 实用新型名称
② 所属技术领域
③ 现有技术
④ 实用新型内容
⑤ 附图及附图说明
⑥ 具体实施实施方案
⑦ 实施例
⑧ 说明书摘要
3、申请人和设计人的身份证明及相关信息:提供设计人姓名,申请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专利代理委托书》(签名或盖章),由代理机构提供
联系电话:18675545359